| 净值日期 | 单位净值 | 累计净值 | 日涨跌 | 成立日期 | 风险等级 |
|---|---|---|---|---|---|
| -- | -- | -- | -- | -- | -- |
| 基金全称 | 百嘉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百嘉中债1-5年政金债指数A |
| 基金类别 | 债券型 | 基金代码 | 026503 |
| 基金风险等级 | R2 中低风险 | 基金经理 | 林峰 |
| 基金管理人 | 百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渤海银行 |
| 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
|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将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 ||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等。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政策性金融债(不含次级债权)、央行票据、债券回购、银行活期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 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投资品种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纳入投资范围。具体投资比例限制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 ||
| 投资比例 | 1、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2、本基金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3、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证券投资的基金品种可以不受此条款规定的比例限制; 5、本基金基金资产总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40%; 6、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5%;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7、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限制。 除上述第(2)、(6)、(7)项外,因证券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模变动、标的指数成份券调整、标的指数成份券流动性限制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调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 ||
| 投资策略 | 1、抽样复制策略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抽样复制方法,选取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中代表性与流动性较好的债券,或选择非成份券作为替代,对标的指数的久期等指标进行跟踪,构造与标的指数风险收益特征相似的资产组合,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化跟踪误差控制在4%以内。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当标的指数成份券发生明显负面事件面临退市或违约风险,且指数编制机构暂未作出调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及时对相关成份券进行调整。 2、替代性策略 当由于市场流动性不足或因法规规定等其他原因,导致标的指数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无法满足投资需求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成份债券和备选成份债券外寻找其他债券构建替代组合,对指数进行跟踪复制。替代组合的构建将以债券流动性为约束条件,按照与被替代债券久期相近、到期收益率及剩余期限基本匹配为主要原则,控制替代组合与被替代债券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未来,随着市场的发展和基金管理运作的需要,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履行适当程序后,相应调整或更新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 ||
| 业绩比较基准 | 中债1-5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总值)全价指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 ||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其预期的收益与风险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债券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 ||